20110211:現在各券商價外流動性有問題的選擇權價位已無法使用市價下單
(各券商規定不同)
最近很熱門還沒曝光到報紙的網路消息,不過查一下期交所網站
當天確實如此.
這位苦主是買1000口8100點的put 也就是在選擇權是做買方
理論上風險應該有限,實際樣也是有限,最大損失就是他實際買put
的成交價,可是苦主卻是在深度價外(有流動風險)的選擇權利用
"市價委託"買put,而這樣做最大風險;來自成交價是多少不知?
,而當天確實也有成交在漲停價630點誇張套利單子,所以重點就
是他的成交價就是他所負擔最大風險!選擇權理論沒錯!錯的是
當事者對選擇權認知不清和券商程式,風控的問題!
而券商程式設計的Bug和券商疑似違規的論點?
違規地方是;為什麼可以讓投資者下這麼多的單,法令規定自然人最多200口
程式設計bug:當時市價確實是3點,苦主30萬權利金確實夠,可是他不是限價單
以3點買進1000口,而是以市價單買進1000口,所以就選擇權理論告訴我們,苦主
最大損失風險應該是630*50*1000=31,500,000.收取權利金30萬應該是不夠!
券商不應該讓他下這麼多單!而券商程式Bug上是設計收取權利金的市價單是
以當時市價3點,卻不是期指漲停價收取權利金,而這個設計思維是來自股票,
用這個設計在個股買賣上是ok的!而在期貨和選擇權等金融衍生商品上卻是
行不通,因為選擇權和期貨去設計網路下單時的權利金市價單應該是以漲停
價去收取權利金,這樣才不會衍生買權權利金不足,,變成買權戶頭上卻可能
變負值虧損的出現,看似選擇權買方理論出問題不正確觀念,而真實情況卻
是程式設計的bug.不過大部分國內券商設計卻不是如此,才衍生出此一烏龍
事件發生.
未來苦主和券商爭議焦點:買權權利金是否是帳戶扣完為止
就不可以再下單
市價單的買權權利金是多少?
事件感想:有流動風險千萬不要用市價單!
券商程式設計bug可以製造人工
非法套利!